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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厦门开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支付情况的说明
 
于厦门开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支付情况的说明
来源:盐城永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发表日期:2010-07-14 浏览:323 次
    市政府实事工程­——永宁国际汽车城由我公司下属企业江苏鼎泰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工程土建项目由江苏国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承建,网架、钢结构以及幕墙项目由厦门开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施工。2009630日我公司与开联公司签订了网架工程和幕墙工程承包合同(见附件一)。合同约定:网架、钢结构工程总造价100万元,工期:2009630日—2009830日,幕墙工程总造价1200万元,工期:2009630日—930日。
    合同签订后,开联公司应按时进场组织施工,但由于该公司原材料迟迟不能进场,直到2009103日项目只完成工程量的1/4,为此,我公司几次致函开联公司(见附件二),强烈要求其尽快组织施工,但开联公司一直不派员处理。为了确保市政府实事工程早日竣工交付使用,在开联公司屡次撕毁合同、项目经理要挟停工的情况下,我公司被迫与开联公司签订了四份补充协议(见附件三),工期被无故的拖延到2010315日,工程付款也从原来竣工验收前应付640万元增加到现在的基本完工付款850万元。此外,开联公司拒绝施工汽车城的中庭玻璃、网架玻璃、大雨篷和钢化玻璃累计总价200多万元,致使工程总造价从1300万元锐减到1100万元。我公司明知道开联公司不能按时完成施工任务,仍分别于2009826日预付100万元、930日预付200万元、1026日预付100万元(分三次)、115日预付50万元、1113日预付45万元、1120日预付200万元、11251万元、1216日预付50万元、1222日预付100万元、2010228日预付50万元,合计896万元给开联公司用于支付工人工资和材料款(见附件四)。而根据原合同付款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前我公司应付的工程款为540万元,实际超付工程款达356万元,根据2009115日的签订的补充协议,应付工程款850万元,实际超付了46万元。
    一项本应该90天就能竣工交付验收的工程,直到目前为止,仍然不能交工程质监部门验收,我公司已经按合同的约定超额支付了工程款,而开联公司至今未能将合格的工程交付给我公司,截止目前,工程质量存在大量的问题,屋面到处漏水,而开联公司还拒绝进行工程的善后工作,使我公司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同时也严重地破坏了我公司在社会上形象和声誉。
    此外,按照有关规定,收到工程款的开联公司首先应该支付农民工工资,解决农民工的生活困难,但开联公司项目经理李俊和施工负责人薛正军置农民工的死活不顾,串通一气,将开联公司的工程款汇入李俊个人账户(见附件五),占为已有,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而且还挑拨不明真相的农民工到处上访闹事,有些媒体不了解情况偏听偏信,把拖欠农民工的责任强加到我公司头上,这显然是不公正的,甚至是别有用心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紧急通知》的规定:“因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然而我公司已按照合同超额兑付了工程款,不存在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的问题,更不是拖欠200万元农民工工资的主体责任人,责任方完全应该是开联公司。
    显而易见我公司也是开联公司的直接受害者,面对我们的合法权益不断受到损害,我公司将通过法律途径声张正义,还我公司一个清白和公道,同时也请媒体朋友本着新闻从业者的职业操守,公正、客观地对待本次事件。
谢谢。
盐城市永宁投资有限公司
00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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